| 关于报送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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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1-04 09:48 文章来源: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企业:
按照《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辽财流[2007]2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各企业要按照条件要求,积极认真组织项目填报工作,报我局后形成项目库,为以后报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做储备。在《暂行办法》规定扶持的范围内,对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的现代服务业项目、涉及“三农”的流通服务体系市场建设项目、棚改新区服务业和再生资源服务项目优先支持。
联系邮箱: jmjsxf@163.com
南票区经济贸易局
二00七年十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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